经营单位所在地分,1-11月,城镇限额以上单位实现消费品零售额6738.2万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4.1%,增幅比1-10月提高0.1个百分点;其中:11月份,城镇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565.9万元,增长4.8%,比10月提高13.4个百分点。 按消费形态看,1-11月,全县限额以上单位实现商品零售5762.7万元,比上年同期增长1.3%,比1-10月收窄0.3个百分点。实现餐饮收入174.5万元,比上年同期下降4.9%,比1-10月收窄26.6个百分点。其中,11月实现商品零售474.5万元,下降2.1%,增速比上月提高8.7个百分点。实现餐饮收入18.6万元,增长104.4%,比上月提高97.7个百分点。 |